毕业论文答辩是网络教育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检验毕业论文真实性和提高学生能力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为加强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
第一条 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
1.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论文答辩方案的设计和论文答辩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
2. 在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各专业成立论文答辩小组,该答辩小组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实施论文答辩工作。
3. 校外学习中心成立论文答辩工作小组,由校外学习中心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按东北师范大学的统一部署,组织学生按时有序地参加论文答辩。
第二条 论文答辩形式
充分考虑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区域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论文答辩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采取哪种形式由东北师范大学确定)。
1. 学生进校答辩:距东北师范大学较近地区的学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到东北师范大学进行论文答辩。
2. 答辩组到学习中心答辩:规模较大的学习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可派出论文答辩小组到学习中心进行定时统一答辩,学习中心负责组织本中心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答辩。
3. 网络平台答辩:对偏远地区且规模较小的学习中心,以学习中心为单位,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视频系统进行答辩。
第三条 论文答辩的程序
1. 学生首先应了解论文答辩的具体规则和要求,提前写好答辩提纲。
2.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简要陈述自己的工作背景、选题缘由、论文的主要观点、论证思路和研究方法等。
3. 答辩小组教师针对学生的陈述和论文本身提出问题。一般就论文的主要观点和论述的内容,从检验真伪、探测能力、弥补不足等三个方面提出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 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教师提出的问题,可做适当的思考和准备,及时回答问题。
5. 答辩小组教师针对学生的回答可做出简要点评,并给出论文成绩,同时填好论文答辩记录表。
第四条 论文答辩的成绩评定标准
1.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资料翔实,综合分析能力强,有重要的实践和应用价值;答辩提纲准备充分,逻辑严密,语言表达能力强。答辩成绩可在指导教师评阅成绩的基础上相应提高格次。
2. 较好地掌握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资料运用基本正确,能综合分析问题,有一定的实践和应用价值;答辩提纲尚可,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答辩成绩可维持指导教师评阅成绩。
3.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差;资料较少,综合分析能力较差,缺乏实践和应用价值;答辩提纲不完整,表达能力较差。答辩成绩可参照指导教师评阅成绩相应降低格次。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观点不明确,或有严重的政治性错误;
(2)材料空洞、虚假,论证片面、紊乱;
(3)无逻辑性,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
(4)不能回答问题或表现出对自己提交的论文内容完全不熟悉。
第五条 论文答辩的其它说明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答辩每年安排二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未尽事宜,以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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